

國家安全是立國之本、治港之基,是「一國兩制」行穩致遠的根本前提,亦是香港安居樂業、長遠發展的核心保障。香港回歸以來,反中亂港勢力長期勾連外部干預勢力,肆意踐踏法治、煽動社會動盪、破壞管治秩序、危害國家安全,不僅撕裂香港社會、重創經濟民生,更嚴重衝擊國家主權、安全與發展利益,讓香港深陷動盪困局。
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,從制度層面補齊香港國安法律短板,堵塞監管漏洞、劃清法治紅線,針對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、恐怖活動、勾結外部勢力干預四大危害國安行為作出明確規範,以剛性法治雷霆肅清亂港禍港勢力,徹底終結香港長期「國安不設防」的被動局面。數年實踐充分證明,香港國安法是契合香港實際、守護整體利益的良法善治,既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,亦充分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與自由,實現秩序與活力、安全與發展的辯證統一。
當前國際格局錯綜複雜,外部干預滲透手段更趨隱蔽多元,各類風險挑戰暗流湧動,國安工作沒有完成時、只有進行時。越是形勢向好、發展提速,越要繃緊國家安全這根弦。全社會須深刻樹立底線思維與憂患意識,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,持續完善特區國安法治體系與執行機制,壓實各層國安責任,凝聚護國安、守香港的社會共識,以常態化、制度化的國安治理,堅決抵禦各類風險衝擊,堅定捍衛國家核心利益,護航香港大局長治久安。